标题:什么是七灭诤? 内容: 梵语sapta^dhikaran! a-s/amatha^h! 。即为裁断僧尼之诤论所设之七种法。 又作七灭诤法、七止诤法。 即:(一)现前毗尼(梵sam! mukha-vinaya),又作面前止诤律。 使起诤之双方对决于现前,或于现前引证三藏之教法而决之,或于现前引证戒律之制条而决之。 (二)忆念毗尼(梵smr! ti-vinaya),又作忆止诤律。 即诤议罪过之有无时,质犯人记忆之有无,若无记忆则免之;但仅限平生为善,以善知识为友者。 (三)不痴毗尼(梵amu^d! ha-vinaya),又作不痴止诤律。 犯戒之人若精神异常,待其冶愈,羯磨而令悔其罪。 (四)自言毗尼(梵pratijn~a^-ka^raka),又作自发露止诤律。 比丘犯罪时,令其自白,始治其罪。 (五)觅罪相毗尼(梵tat-svabha^vais! i^ya),又作本言治毗尼、居止诤律。 犯人不吐实,陈述矛盾时,举示其罪状,尽形寿令持八法,不得度人或受人依止等。 (六)多人觅罪相毗尼(梵yad-bhu^yasiki^ya),又作多觅毗尼、展转止诤律。 互相诤议而不易裁决时,集有德之僧,依多数而决是非。 (七)如草覆地毗尼(梵tr! n! a-prasta^raka),又作草伏地、如弃粪扫止诤律。 斗讼者互悟其非,如草之伏地,共至心发露,相道歉而忏悔。 [中阿含卷五十二周那经、四分僧戒本、四分律卷四十七、摩诃僧祇律卷四十、十诵律卷五十三、五分律卷二十三](参阅‘四诤’1834)[丁福保佛学大词典] 发布时间:2025-04-29 08:42:05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172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