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三归纳受善法处 内容: 【南山律学词典】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授法文列,得法属己者,明作法之时,知三说已,无作便生,故能所不昧于作业也。 ”  济缘记释云:“次释授法,初科。 三说已者,此据初念已前,通名为作。 无作便生,即约次念,彻至尽报也。 能授所受知业成处,故不昧也。 ”(业疏记卷一○·二○·一八) 发布时间:2025-06-28 11:57:21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23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