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什么是相应因? 内容: 梵语samprayukta-hetu。 谓相应而互为存立之因。 小乘家将一切万法能生之原因分为六种(六因),相应因即其第四。 心王与心所互为相应,以心王为因而起心所,又以心所为因而起心王,故彼此相应,称为相应因。 据俱舍论卷六所载,心王、心所必具足所依、所缘、行相、同时、同事等五义相同,更互为因,故称为相应因。 又据同书卷六(大二九·三二下):‘相应因体,即俱有因。 如是二因,义何差别? 由互为果义,立俱有因。 如商侣相依,共游险道。 由五平等共相应义,立相应因。 即如商侣,同受同作食等事业,其中阙一,皆不相应,是故极成互为因义。 ’可知相应因之体即是俱有因(六因中之第二),然相应因唯局限于心、心所,俱有因则广通诸有为法;相应因必定为俱有因,而俱有因未必即是相应因,故须于俱有因之外,别立此相应因。 可谓俱有因系就互为果之义而成立,相应因系就互为因之义而成立。 [发智论卷一、杂阿毗昙心论卷二、顺正理论卷十六、大智度论卷三十二][丁福保佛学大词典] 发布时间:2025-07-08 10:01:59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242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