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沙弥安居受日法 内容: 【南山律学词典】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余有安居、受日等事,例同大僧。 十诵,制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 四分,三时游行戒,三众亦结罪。 故须知之。 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一二)(请参阅‘安居’四二○中、‘受日十八缘’四二八中等条) 发布时间:2025-12-22 11:21:58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410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