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檀越施僧得施分法 内容: 【南山律学词典】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子题:僧得施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 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 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 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 发布时间:2026-01-17 09:02:04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43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