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什么是所别? 内容: 因明用语。 又作有法(梵dharmin)、前陈、体、自性。 为因明三支作法中,宗支(命题)之主部。 通常称为前陈,相当于西洋论理学中命题之主词。 因明之法,前陈名词必含有后陈(宾词)名词之意味,故宗之前陈名词又称有法,宗之后陈名词又称法;宗之前陈为体,后陈为义。 如立‘声无常’之宗,则以前陈‘声’之体为有法、所别,而以后陈‘无常’之义为法、能别。 [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本、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二、卷三](参阅‘体’6928)[丁福保佛学大词典] 发布时间:2026-03-07 09:37:42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483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