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什么是合作法? 内容: 因明用语。 为‘离作法’之对称。 又作随伴。 略称合。 因明论式中,举示同喻(由正面说明之例证)之体时,结合宗(命题)与因(理由),以确立宗义之作法。 例如于‘声无常(宗),所作性故(因),诸所作(因同品)皆无常(宗同品),犹如瓶等(同喻)’之论式中,于同喻,结合因之‘所作性’与宗之‘无常’,凡有因义之处,必有宗义附随。 此合作法以‘先因后宗’为定则(异喻则是先宗后因),即以既知之因,立论未知之宗,以为推论之顺序。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中(大四四·一○九下):‘母牛去处,犊子必随;因有之处,宗必随逐,此为合也。 ’[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三](参阅‘先因后宗’2187、‘先宗后因’2188)[丁福保佛学大词典] 发布时间:2026-05-27 09:06:06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55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