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嫖妓的罪到底有多大? 内容: 嫖妓的罪到底有多大? 注意:以下数字对比是根据功过格的数据比较而来,不一定准确妥当,勉强参考一下。 1、根据《善过格》的数字推断,在妓女业合法的国家里,一次嫖妓的罪过约相当于:杀害4个无力报答人的牲畜;或者杀害10个弱小的生命。 嫖妓10次,等于邪淫一个良家妇女,会大幅度削减福德寿命,死后入地狱如箭! 我个人以为,在妓女业违法的国家,上述罪过至少加一倍,即:一次嫖妓的罪过约相当于杀害8个无力报答人的牲畜;或者杀害20个弱小的生命。 嫖妓5次,就等于邪淫一个良家妇女。 2、根据明朝高僧莲池大师推荐的功过格,数学推理:嫖妓一次相当于,对1人重疾求救不救(有能力救而不救罪,见死不救罪);嫖妓5次,就等于邪淫一个良家妇女;嫖妓10次等于堕胎1次(杀人命1次)。 3、汉阳别樵居士编纂《家庭宝筏》指出:宿窝妇。 挟妓。 俱五十过。 今之宿窝妇者。 皆谓贫人甘心卖奸。 必无意外之变。 不知人虽极贫懦。 岂无忽焉怀愤之时。 万一枕席之间。 其夫操刃而起。 安知不身首异处乎。 此事之至危者。 不可不戒。 世间男女之事。 虽易濡染。 然形格势阻。 犹或禁其欲而不得肆。 至若花街柳巷。 皆以为风月场中。 不妨任意取乐。 予窃以为不然。 夫优娼之辈。 虽属烟花贱质。 然当其幼时。 父母一般爱惜。 指望日后嫁一好人。 永远作亲戚往来。 迨其年齿稍长。 或为官粮所逼。 或为宦债所凌。 势穷事迫。 堕入火坑。 回首天涯。 脱身无计。 独居则泪眼愁眉。 逢人则强为欢笑。 即欲舍此而从良。 而鸨母又从而厌制之。 稍有人心者。 正宜深为怜惜。 而人乃恣为蜂蝶。 岂非与于不仁之甚者乎。 上面只是一般数学理论的推断,勉强对比参考而已,其实嫖妓的罪过要大得多,对阴德有极大的亏损! !! 否则,如果嫖妓罪小,就不会有人因为嫖妓而染上性病、艾滋病了! 发布时间:2024-09-24 08:50:36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56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