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食处过受戒犯缘 内容: 【南山律学词典】亦名:施一食过受戒犯缘、一食过受戒犯缘戒本疏·九十单提法:“论犯五缘:一、非亲居士,限施一食;二、知;三、无病请缘;四、过受;五、咽。 结。 ”行宗记释云:“列缘,第一言非亲者,三处并无明判;义准亲缘,理通过受;故特标简亲无犯也。 ”(戒疏记卷一四·二五·一五)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五缘:一、施主期限一食;二、知是;三、重过受;四、无因缘;五、食。 便犯。 ”(事钞记卷二三·一八·九) 发布时间:2024-11-29 09:21:24 来源:吃好素 链接:https://www.chihaosu.com/html/89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