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历然

◎ 妙 喜懒庵曰:律中云:僧物有四种:一者常住常住。二者十方常住。三者现前常住。四者十方现前常住。且常住之物,不可丝毫有犯,其罪非轻。先圣后圣,非不丁宁。往往闻者未必能信,信者未必能行。山僧或出或处,未尝不以此切切介意,犹恐有所未至。因述偈以自警云:十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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