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南山律学词典 > 正文

差分卧具法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亦名:分卧具人差法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差分卧具者,为僧知事,义须普周。若不通和,恐涉私曲。故先告委,后方为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谓以僧物分与别房,事须五德,故白差之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三·一四)

微信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

链接已复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