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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立主掌法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子题:维那行事钞·诸杂要行篇:“十诵,比丘应作维那。知时打楗稚,扫治堂宇,敷床;教净果饮食,众乱时当弹指。沙弥多者,立一沙弥,专知分处沙弥。净人多者,取勤能处分者,立为主帅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律令选一能者,知掌众务。初大僧,二、沙弥,三、净人。”(事钞记卷四○·二六·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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