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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持法者为诸佛大檀越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行事钞·导俗化方篇:“大集云,无量众生白佛,护持法故;佛赞言,善哉诸大檀越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以佛赞故,经云,若有人能护持法,当知是人,乃是十方诸佛大檀越也。”(事钞记卷三九·二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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