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着大衣有缘不礼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决正二部律论,着大衣者,入村,见师僧上座别人,不得礼。由敬处尊,当自陈意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不礼皆据对别,不约对僧。注出所以。敬处尊者,即指大衣。恐彼不知,故须陈意,应云:‘某甲身着大衣,不得设礼。’”(事钞记卷三○·四一·二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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