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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犯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戒本疏·持犯方轨:“言作犯者,出家五众,内具三毒,我倒自缠,不思对治,鼓动三业,违教造境,名之为作。作与持违,污本所受,名之为犯。犯由作成,故曰作犯。此对造作恶法为宗。”(戒疏记卷四·三五·四)戒本疏·持犯方轨:“作犯,其状如何?此犯所立,翻对止持。但不依戒行,事法有违,皆名作犯。”(戒疏记卷四·四九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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