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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狂痴法并解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与狂痴法及解者,心乱坏神,不守本性,来往违犯,多乖法度。据内非犯,约外招疑。故以法除,虽在不妨。后若病愈,得乞为解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即难提比丘得癫狂病,多犯众罪,故制此法。内非犯者,以无心故;外招疑者,人不悉故。虽在界中,不妨僧事。狂有三品,下品常来,上品不来,中品来否不定,故须与法。愈即病差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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