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南山律学词典 > 正文

僧食通一切僧唯除犯四重人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子题:破戒行事钞·僧网大纲篇:“义者,言别客得罪者,要是持戒人,不与犯罪;破戒者不犯。律云恶比丘来不应与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义决中,明破戒者,唯据四重,财法绝分;僧残已下,皆不可别。下九十中论别众者,约施主食,故犯提罪;此明常住,别他成重,亏彼自分,成盗损故。”(事钞记卷七·四五·一八)

微信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

链接已复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