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南山律学词典 > 正文

律宗所诠唯持犯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子题:毗尼藏行事钞·持犯方轨篇:“律宗,其唯持犯持犯之相实深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言其唯者,此有二释;谓依体起行,行有顺违,遂分持犯,机缘非一,制等尘沙,摄为能诠,号毗尼藏,考其本制,非别所明,此通约教本释也;又四分一律,初列僧尼戒本是止持,翻成作犯,后二十犍度等是作持,违则止犯,且据大约为言,若论相兼,则一部始终,四行皆备,此别就部文释也。”(事钞记卷二六·一·一八)

微信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

链接已复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