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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主为己不处分造房戒释名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亦名:有主房戒释名资持记·释释相篇:“此由有主,大小从他,故无过量。但恐妨难,特制自专。故分二戒。”(事钞记卷一九·二七·一五)(请参阅‘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释名’九○五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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