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南山律学词典 > 正文

比丘恒一处止有五非法

【南山律学词典】行事钞·自恣宗要篇:“增一云,告诸比丘,恒一处止,有五非法。意乐屋舍器物;又着财产,恐人夺之;或多集财物;贪着亲亲;恒共白衣往来。反此,得五功德。”(事钞记卷一三·二七·一九)

微信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

链接已复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