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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是什么意思

【法相辞典】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p0523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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