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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一法师:事不可做尽,言不可道尽


聪明睿知,守之以愚。道德隆重,守之以谦。



富贵,怨之府也。才能,身之灾也。声名,谤之媒也。欢乐,悲之渐也。



只是常有惧心,退一步做,见益而思损,持满而思溢,则免于祸。



事当快意处须转,言到快意时须住。



殃咎之来,未有不始于快心者。故君子得意而忧,逢喜而惧。



物忌全胜,事忌全美,人忌全盛。



人当变故之来,只宜静守,不宜躁动。即使万无解救,而志正守确,虽事不可为,而心终可白。否则必致身败,而名亦不保,非所以处变之道。



心不妄动,身不妄动,口不妄动,君子所以存诚。内不欺己,外不欺人,上不欺天,君子所以慎独。



心志要苦,意趣要乐,气度要宏,言动要谨。



以恕己之心恕人,则全交。以责人之心责己,则寡过。



以淡字交友,以聋字止谤,以刻字责己,以弱字御侮。



居安虑危,处治思乱。



事不可做尽,言不可道尽。



精细者,无苛察之心,光明者,无浅露之病。



缓字可以免悔,退字可以免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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